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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08/20)
VCH 2 Operation Manual
随手吸尘器使用说明
6
7
安全须知
使用吸尘器前请仔细阅读本说明书的所有内容。
本吸尘器为家用产品,建议不要用于工商业或其它重度清洁工况。
请不要用吸尘器吸洗涤剂、煤油、玻璃渣、针、水湿灰尘、污水、火柴等物品。
请不要用吸尘器吸水泥、石膏粉、墙粉等微小颗粒,或者玩具纸团等较大物体,
否则会引起吸尘器堵塞、电机烧坏等故障。
请不要让吸尘器靠近火源及其他高温场所。
使用吸尘器时,请注意要装好滤芯组件及尘杯。
使用吸尘器时,请注意不要使吸入口阻塞,否则可能会引起电机故障。
请不要将水或者其他液体倾倒或溅入吸尘器中,以免引起短路烧坏吸尘器。
在使用新电池或者长期存放后第一次使用的电池,请将电池充满电。长时间
存放不使用本吸尘器时,请保证至少每三个月充放电一次。
当吸尘器充满电、需要清洁或维修时,请及时拔下充电器插头,请勿拉扯电
源线。
清洁吸尘器时使用干布擦拭即可,不要用汽油、香蕉水等易使壳体龟裂或褪
色的清洁剂。
请不要将吸尘器处于高温、低温等不利条件下使用或存放,建议在环境温度
0-40℃ 的室内使用,请存放在阴凉干燥处,禁止长时间阳光照射。
请勿让儿童使用、玩耍吸尘器。
当吸尘器充满电无法工作时,必须到指定的维修点进行检测维修,请勿私自
拆装。
废弃电池包应安全的回收处理,请勿随意丢弃。
如果充电线软线有损坏,为了避免危险,必须由制造商当地维修部或类似部
门的专业人员更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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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附件:
扁吸组件插入尘杯前部吸口即可使用,旋转扁吸上的毛刷可实现自由切换。
使用说明
开关机:
按下电源开关键,吸尘器即开始工作;再次按下开关键,即可关闭。
充电:
将USB充电线Micro端口插入吸尘器充电接口处,并连接USB另一端插口至家
用普通USB充电器(自备5V 2A充电器或者手机充电器),即可实现充电。
温馨提示:
• 充电指示灯为双色提示灯:蓝色和红色。
• 机器工作运行时,蓝灯常亮。
• 机器电量不足时,红灯闪烁。
• 机器充电过程中,红灯闪烁呼吸。
• 机器电池电量充满时,蓝灯常亮。
• 机器设充电保护功能。当机器在充电过程中,机器无法使用。
产品介绍
1. 电源开关
2. 指示灯
3. 扁吸组件
4. 尘杯组件
5. USB充电线
6. 海帕滤芯
7. 钢丝滤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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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维护
滤芯的拆装和清洁
倒尘:1.握住手柄机器,向左旋转尘杯组件至箭头对齐开锁。
2.从尘杯中取出滤芯组件。
3.清洗尘杯。
拆装:1.握紧滤芯密封圈组件,逆时针旋转至卡扣完全拖出锁扣。
2.将海帕滤芯从钢丝滤网中取出。
3.清洗滤芯。
安装:1.将海帕滤芯放置回钢丝滤网中后,安装回密封圈组件并锁入卡住。
2.滤芯组件放置回尘杯中后,将尘杯重新安装回机器至箭头对齐锁紧。
特别注意:海帕冲洗后请务必彻底晾干后方可装入吸器内使用;为保持产品
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,建议定期清洁滤芯;如产品使用频次较高,建议使用6
个月后更换滤芯。滤网的材质为SUS304不锈钢,冲洗后晾干即可使用。
疑问解答
技术参数
故障
可能的问题
解决问题
吸尘器开机不工作
电池电量耗尽
对吸尘器进行充电
吸力降低/自动降档 尘满或滤芯需要清洁 清空尘杯并清洗滤芯
充电后使用时间不足
电池未充满电
继续充电直至指示灯变蓝
VCH 2
330*76*76
电池容量(mAH)
2000
最大真空度(KPa)
5
标称电压(V)
7.2
充电电压(V)
5
电机功率(W)
70
产品净重(Kg)
0.6
充电时长(h)
3-4
产品名称 随手吸尘器 产品型号
产品尺寸(mm)
工作时间(Min)
10-11
尘杯容积(L)
0.15
有害物质名称及含量
镉
(Cd)
六价铬
(Cr(VI))
多溴联苯
(PBB)
多溴二苯醚
(PBDE)
铅
(Pb)
汞
(Hg)
外壳,机身
电子配件
电机组件
电池组件
电池充电器
部件名称
×
×
×
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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○
有害物质
本表格依据SJ/T11364 的规定编制。
○:表示该有害物质在该部件所有均质材料中的含量均在GB/T26572规定的限量要求以下。
×:表示该有害物质至少在该部件的某一均质材料中的含量超出GB/T26572规定的限量要求。
生产日期代码(例:印刷在产品铭牌上)
代码由5位数组成,代码开头的3位数表示生产年份,不包括4位数年份中千位数字“2”。生产年份数字如下顺序:年-世
纪-年代(第1,2,3位数)。代码的最后2位数表示生产月份(01-12),并反序列表示生产月份(第5和第4位)。
代码
生产日期
2015年9月 2020年12月 2014年1月
(09/2015) (12/2020) (01/2014)
50190
00221
40110
例如:
日期
代码位数
Y
Y
Y Y M
M
4
51
3
2
-
(07/20)
保修卡
尊敬的用户
非常感谢您选用Kärcher公司产品,我们愿竭力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。《保修
卡》是保修产品的重要凭证,请您仔细填写此卡并妥善保存。如产品需要维修时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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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保修卡》涂改无效,遗失不补
保修条款
本条款所属内容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
法》及其它相关规定编写,仅适用于Kärcher公司在中国大陆销售的家用系列产品。
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,请在购机时索要发票(即财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发票)
1. 本产品在正常使用、操作的情况下,如产品确实存在由于材料、设计和制造引起的质量问题,本公司提供保修,自购机
之日起,保修期为12个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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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如果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,消费者将不能享受保修服务(即本保修条款不予适用),但可享受Kärcher公司授权之服务点
提供的有偿服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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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)非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、维护、保养产品而造成损坏的;
4)产品的自然磨损及易损耗件(包括但不仅限于外壳、高压管、密封件、喷枪、喷嘴单、向阀、柱塞、吸尘管、刷
子、扒头、过滤器、尘袋、传动皮带、齿轮、电池等);
5)产品售出后由于搬运或运输造成损坏的;
6)未经Kärcher公司同意而对产品自行拆卸或自行修理而造成损坏的;
7)因电压、水源、使用环境不当而造成故障的;
8)使用不正确的清洁介质而造成故障;
9)由于不可抗力等自然因素造成故障;
10)一切未经Kärcher公司许可对产品进行改造的;
11)产品无原产标识,或原厂标贴上的订货号,序列号与Kärcher公司所提供的产品订货号、序列号不一致的;
12)其它因用户原因造成产品故障的。
4. Kärcher公司的家用产品只适用于家庭途径,返佣与非家庭产所,如商用或工业用途等的,将不能享受免费保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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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保修期内,所有因维修被替换下来的零件、部件和附件等归Kärcher公司所有。
7. 保修期内,如所维修部件已停产或淘汰,Kärcher公司有权使用同档次或更高档次的产品进行替换。
8. Kärcher公司对产品的保修义务,无论本保修条款或其它书面说明可能隐含或默认的保修义务,都应当被理解为已经包
含在本保修条款所列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。
9. 保修期内、用户按本保修条款享受保修服务,此为用户因产品缺陷所受损失的唯一补救措施;换言之,Kärcher公司对
用户的其它直接或间接损失(包括但不限于数据的丢失、期待的利益等)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10. Kärcher公司的经销商或其代理人以及Kärcher公司授权的服务点均无权代表Kärcher公司承担超出本保修条款范畴的义
务,亦无权放弃Kärcher公司在本保修条款下的任何权利。
11. 中国有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适用于本保修条款。
12. Kärcher公司保留调整有关保修信息、产品功能及规范等的权利,恕不另行通知。
贸易凯驰(中国)有限公司
2019年04月16日
保留技术更改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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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造商地址:
江苏省常熟市高新技术
产业开发区东南大道11号
www.kaercher.com/dealersearch
Alfred Kärcher SE & Co. KG
Alfred-Kärcher-Str. 28-40
71364 Winnenden (Germany)
Tel.: +49 7195 14-0